生意社12月6日訊
近期,中藥材價格整體上升,中藥產品成本增大,質量安全風險增加,為保證產品質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2月3日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中藥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并將藥材漲價幅度較大、產品成本較高、招標采購中價格明顯偏低的品種列為監管重點。
通知要求,應加強對中藥生產企業藥材和飲片購入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生產企業藥材、飲片購入渠道及相關資質證明、供應商審計、按照《中國藥典》(2010年版)對購進藥材和飲片的質量檢驗、質量檔案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加強對中藥生產過程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GMP)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生產過程中的摻雜使假。現場檢查應特別關注中藥飲片和中藥提取物的投料情況、中藥材前處理或提取情況、中間產品質量控制、生產記錄、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況。
通知強調,凡是未按藥品GMP要求進行供應商審計或未建立健全藥材、飲片供應商和購進藥材、飲片質量檔案的,一律責成企業立即改正;凡是投料不符合標準規定的,一律責成企業暫停生產,召回已上市銷售的產品,停產期間收回《藥品GMP證書》;凡是購進藥材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且投料使用的、購買使用沒有國家標準的提取物、擅自委托加工提取以及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藥材冒充藥材、擅自改變處方、違反生產工藝的,必須依法嚴處,直至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