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門進入醫藥領域“糾風”,近日已進入新階段。
云南、內蒙古、吉林、江蘇、浙江等多個省份,均有縣市的審計部門開始有實際動作,涉及的不僅有醫療衛生機構,還包括醫藥領域行政管理部門、醫藥領域社會組織、醫藥生產經營企業。
01
審計部門啟動醫藥領域檢查
有地區倒查五年
11月29日,云南昆明嵩明縣人民政府發布結果公示,三家會計事務所成為其“嵩明縣醫藥領域集中整治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中標人。
按照此前的招標通知,該項目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聘請社會機構專業人員協助開展醫藥領域集中整治方面的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這意味著5個工作日的公示期結束后不久,由審計部門推動的醫藥領域集中整治將在當地正式展開。
同期,昆明另一區審計局也發布了計劃,擬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全市醫藥領域集中整治專項審計工作。
放眼全國,地方審計部門最近參與醫藥領域整治并非個例。
近日,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審計局根據《呼倫貝爾市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排,組織全市兩級審計機關開展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行動。
按方案要求,整治行動覆蓋2018年以來全市審計機關開展的審計項目中涉及醫藥領域行政管理部門以權尋租、醫療衛生機構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腐敗、醫藥領域社會組織利用工作之便謀取利益、違規套取醫?;?、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購銷腐敗,及醫務人員,違反廉潔從業準則等問題。
11月初,吉林省敦化市審計局圍繞《敦化市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州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醫藥采購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工作方案》等決策部署,對當地22家公立醫療機構醫藥采購情況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
更早之前,江蘇省沛縣審計局也重點圍繞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執行、藥品耗材采購及價格政策執行等情況,對縣人民醫院年度財務收支展開審計,發現醫院存在診療項目違規收費、藥品耗材違規加價等問題后提出相關建議。
當地衛健委收到建議后出臺了相關制度,對公立醫院全面落實取消藥品和耗材加成、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明確基層醫療服務項目定價標準、明確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主導地位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此外,據中國審計署消息,內蒙古審計廳,以及浙江杭州、四川儀隴、重慶梁平、貴州織金等地審計局也針對醫藥領域醫療機構違規收費、醫?;饎潛墚惓5葐栴}提出了整改建議。
02
審計部門參與進一步深化
帶來什么影響?
國家層面,審計部門正式出現在醫療領域“糾風”之中,是在2023年5月。
5月,國家衛健委等 14 部門聯合印發《2023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下稱“《2023糾風工作要點》”),并配套發布《關于調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的通知》(下稱“《糾風部際工作機制》”)。
《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明確,該機制成員單位由原來9個增加到14個,新增的5個單位中,審計署就在其中。
對各單位的具體職責,《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作出具體要求。其中,審計署負責加強對醫藥企業生產、銷售和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采購的審計監督;按程序移送行風問題線索;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按照《糾風部際工作機制》要求,該機制的領導機構為糾風部際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審計署作為成員單位之一,其負責人擔任糾風部際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副組長。糾風部際工作機制在國家衛生健康委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據相關媒體報道,2023年5月起,審計署即在江蘇、廣東等省份陸續開展“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生產經銷使用情況”審計調查工作,審計的對象覆蓋藥品監管、醫療保障與衛生健康等管理部門、醫療機構、藥品和耗材生產經營企業。針對醫藥企業的審計全面覆蓋企業銷售費用、推廣費用。
今年8月,多家媒體報道,審計署派出的審計組,自2023年5月底至7月,對廣東?。ú缓钲谑?,下同)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生產經銷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這份報告顯示了多個審計抽查結果,其中包括:該省3家上市藥品生產企業及旗下企業虛增銷售費用套取資金40.77億元用于公關等用途;3家醫療機構存在事先內定中標人、高價采購大型醫用設備等問題,涉及資金7308.28萬元(其中設備加價3020.9萬元);2020年至2023年5月,該省部分醫療機構違規重復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套用診療項目違規收費套取醫保基金等問題。
這份審計調查報告還顯示,2018年至2023年5月,該省共有491家醫療機構委托某公司開展了10173個大型醫療設備或耗材采購等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項目金額合計223.86億元,涉及8187家醫藥經銷企業、3.19萬次投標。而這些招投標工作存在串通投標情況。
中倫律師事務所在其8月發布的《2023醫藥反腐系列:執法概覽與解析》中指出:“相較于其他執法部門的點狀調查,審計署的審計系全面調查,審計企業銷售費用構成、流向等的全貌。借助審計署的審計,執法部門能夠獲得更全面的信息,同時也可能獲得更多違法線索,查處范圍可能更加寬泛。”
這篇分析還指出:“至此,執法部門與相應執法措施更加多樣,執法行動包括審計署針對醫療機構、行業組織、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審計工作,紀委監委針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開展的紀檢監察工作,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針對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反腐敗、稅務違法相關查處工作,以及公安等刑事執法部門針對各類違法線索開展的刑事案件調查工作等。”
到2023年11月,由全國各地方審計局的工作來看,審計部門參與醫療“糾風”的進程還在進一步深化。
文章來源:賽柏藍